清远市清新区环境监测站
公正性、保密性声明
为保证清远市清新区环境监测站监测工作的独立性、公正性和诚实性,本站特作如下公正性、保密性声明:
(1)本站依据国家、广东省有关法律、法规和技术标准独立开展环境监测工作,建立和运行符合《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》的管理体系,保证监测数据准确可靠。全体员工必须熟悉相关内容,并在日常工作中严格遵守执行。
(2)本站具有独立法人资格,独立从事各项业务活动,并对相应的监测结果负责,独立承担法律责任。保证监测工作不受任何行政领导部门、个人意见和任何外来因素的干预,为所有客户提供科学、公正、准确、满意的服务。
(3)本站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、法规、标准和环境监测技术规范,其监测和科研活动采取严格的质量保证措施,其监测成果均具有良好的代表性、精密性、准确性和可比性。
(4)本站监测工作严格遵守公正、准确、科学、满意的工作原则,保证监测结果和监测报告不受任何可能影响其技术判断的、不正当的商业、财务和其它方面的影响。全体职工决不参与任何可能会降低我站技术能力、判断的独立性、公正性和监测诚信度的活动。
(5)本站承担为客户技术和监测结果保守机密信息的义务,尊重客户的知识产权,对客户提供的各类原料、器材、设施的设计原理、技术条件和配方等各种资料严格保密,决不利用客户的技术和资料从事技术开发和技术服务。
(6)凡属环境污染事故仲裁监测和环保产品效能测试等专项监测,相关监测人员实行亲友回避制度,以确保公正。
(7)本站全体人员恪尽职守,竭诚为广大客户提供优质服务,并接受各界
人士和单位对我站公正性的监督和检查。
清远市清新区环境监测站
2016年 12月 19 日